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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支招:试用期员工辞职,应注意哪些问题?

  律师支招:试用期员工辞职,应注意哪些问题?

  1、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,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,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,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。

 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,在纸质的辞职信上,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,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。

  2、辞职信给了企业,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,用“书面”形式通知企业了呢?

  员工这时能做的,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,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。

  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,那只能用人证,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,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,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,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。

  3、在试用期内,法律对劳动者辞职的要求不是很严格,此时一般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行。但如果是在转正之后,则就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了。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提前没有3日,由此为单位造成的损失,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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